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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届老年人运动会网球交流活动规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13日   来源:内蒙古老年人体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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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计划单列市体育行政部门、体育总会、老龄办、老年体协,自治区直属机关老年人文体协会,各大企事业单位老年体协,内蒙古老年体协所属各专门工委(培训基地):  

   根据今年工作安排,2023年全区第四届老年人运动会网球交流活动定于8月下旬在阿拉善盟举办。现将交流活动规程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规程要求,积极组队参加。 

附件:1.全区第四届老运会网球交流活动规程  

         2.全区第四届老运会网球交流活动报名表  

         3.全区第四届老运会网球交流活动抵离信息表  

         4.自愿参加责任书  

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届老年人运动会组委会  

内蒙古自治区老年人体育协会(代章)  

2023713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届老年人运动会 

网球交流规程 

一、主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内蒙古自治区老龄办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总会 内蒙古自治区老年人体育协会 

二、承办单位  

阿拉善盟老年人体育协会  

阿拉善盟社会体育服务中心 

三、协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老年人体育协会网球工作委员会  

四、参加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届老年人运动会各代表团  

五、交流时间、地点  

2023828日至830日在阿拉善盟网球中心交流。  

六、项目设置  

()设甲、乙两个年龄组,每个年龄组设男双、女双、混双三个单项。 

甲组年龄: 

6570(1958年至1953) 

6370(1960年至1953) 

乙组年龄: 

6064(1963年至1959) 

5562(1968年至1961) 

大年龄组可打小年龄组,但小年龄组不能打大年龄组。 

()团体排名 

甲、乙组团体名次由各组别单项比赛的成绩计算积分排名。 

七、参加资格  

()各代表队必须是已向主办单位报名,列入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届老年人运动会的代表团选派。  

()参加人员的资格  

1.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网球交流项目的内蒙古户籍男6070周岁(19631953),女5570周岁(1968年一1953)的老年人自愿、直系亲属支持、参加活动时段保险、代表团选派者均可报名,但每人只能代表一个代表团参加。年龄计算,以二代身份证为准,按年度计算到 2023 年。  

2.活动时段的保险,由代表团按项目时段分别给参加人员办理往返在内的意外伤病亡事故险(以下简称意外事故)。  

3.《自愿参加责任书》由队员及其直系亲属和选派单位三方同签(以下简称责任书)。  

4.未兼运动员的领队、教练等其他参加人员可免检审查项目。  

5.身份证、体检证明、保险单原件和责任书由代表队统一带交项目组委会对表查验,不够条件的不能参加交流活动。  

6.项目组委会对在报名或参加交流活动中违反资格规定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参加资格及所在代表队已获奖项。  

八、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限报1支队伍。每支队领队1(可由团部人员兼任,也可由教练兼任),教练1人,队员12人,每单位每个年龄组限报一对选手,符合队员资格的教练可兼队员,队员不得兼项。  

()报名后如有队员更换,须在赛前15日前向承办单位提出变更名单,过期不予办理。  

九、交流办法 

()采用中国网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 

()每个单项限报1对运动员。 

()采用6局平局决胜制、无占先。 

()交流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制(根据报名情况决定分组),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附加赛赛制进行。3对或3对以上的成绩相同,则按获胜次数相同者之间的净胜局、分多少决定。如仍相同,则按小组赛胜者在前。如再相同,则采用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本次交流活动不设种子,报名队伍均在领队、教练员联席会上抽签决定分组。 

()分组抽签。 

由内蒙古自治区老年人体协选聘裁判长及副裁判长负责进行。 

()交流活动使用天龙牌网球。 

()各代表队服装样式、颜色须整齐一致。 

十、奖励办法  

()本项交流不设单项和个人奖,代表队成绩序号不重  

不漏,1 8 名按 97654321 分计入本代表团团体总分。前三名发奖牌后五名发证书。  

()代表团每参加1 个项目奖励 2 分,计入本团总分。  

()按参加队数30%左右评选代表队体育道德风尚奖。  

十一、经费  

(一)本项目经费统一由内蒙古老年体协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经费支付,主要用于交流相关器材用品(奖品)、裁判员补贴、运动员食宿等费用,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补贴。  

(二)大会统一标准安排食宿,超标准住房费用自理。 

(三)往返旅差费、医药费、超编以及提前报到、推后离会人员产生的费用自理。 

十二、裁判员和仲裁机构  

裁判长由主办单位指派,主承办单位组成仲裁委员会,主任由主办单位领导出任,副裁判长及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三、报名、报到  

(一)报名 

各单位于2023 81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分别发送至自治区老年体协和阿拉善盟老年体协邮箱报名。 

1.自治区老年体协邮箱:neilaoti@163.com 

联系人:高美茹,电话:13674833943 

2.阿拉善盟老年体协邮箱:amlntx@sina.com 

联系人:苏 珊,电话:18504833294   

(二)报到 

各代表队于827日到阿拉善盟宇豪酒店(原速8酒店)报到。 

(三)离会 

 各代表队于831日上午离会。  

十四、其他  

()参加体育交流有相应风险,一定要注重安全防范,各代表队要做好交流前和交流中的科学训练,合理交流。做好交流教育,制定好管理制度,保护好参加人员的身心健康,维护良好赛风、赛纪。  

()承办单位和各代表团要为参加人员做好必要的医 疗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  

()代表队报名,由选派单位负责, 统一对参加年龄、自愿参加责任书、体检证明、参保材料把关,初审后如实填表报名。  

()要求报送的材料,全部用 A4 双面制作打印,电子 版附件网传和签字盖章原件快递同报。统一制发的电子表格, 一律原版电脑填录,口头手写无效。规定的报送时限均以收 到为准。  

()承办单位负责承办项目秩序册的印制,随时归整报送承办过程产生的文件材料,特别是《承办情况登记报送表》要在产生名次和评选结果当日电子版发自治区老年体协邮 箱登记汇总,秩序册、成绩单、承办情况小结和声影像资料等成套材料,要在 10 日内纸质和电子版专项报送自治区老年体协存档。承办活动信息包括文字、图片等要及时向内蒙古老年体协和《内蒙古老年体育》编辑部邮箱发送。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内蒙古自治区老年人体育协会  

十六、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报备后具体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