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计划单列市体育行政部门、体育总会、老龄办、老年体协,自治区直属机关老年人文体协会,各大企事业单位老年体协,内蒙古老年体协所属各专项工委(培训基地):
根据今年工作安排,2023年全区第四届老年人运动会健身球操交流活动定于8月30日至9月2日在满洲里市举办。现将交流活动规程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规程要求,积极组队参加。
附件:1.全区第四届老运会健身球操交流活动规程
2.全区第四届老运会健身球操交流活动报名表
3.全区第四届老运会健身球操交流活动抵离信息表
4.自愿参加责任书
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届老年人运动会组委会
内蒙古自治区老年人体育协会(代章)
2023年7月26日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届老年人运动会
健身球操交流规程
一、主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内蒙古自治区老龄办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总会 内蒙古自治区老年人体育协会
二、承办单位
满洲里市老年人体育协会
三、协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老年人体育协会健身球操工作委员会
四、交流项目
(一)规定套路
(二)自编套路
五、交流时间、地点
2023年8月30日至9月2日(8月30日报到,8月31日-9月1日交流,9月2日上午离会)在满洲里市工人体育馆交流。
六、参加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届老年人运动会各代表团
七、参加资格
(一)各代表队必须是已向主办单位报名,列入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届老年人运动会的代表团选派。
(二)参加人员的资格
1.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交流项目的内蒙古户籍男60—70周岁(1963—1953),女55—70周岁(1968年一1953年)的老年人自愿、直系亲属支持、参加活动时段保险、代表团选派者均可报名,但每人只能代表一个代表团参加。年龄计算,以二代身份证为准,按年度计算到2023年。
2.活动时段的保险,由代表团按项目时段分别给参加人员办理往返在内的意外伤病亡事故险(以下简称意外事故)。
3.《自愿参加责任书》由队员及其直系亲属和选派单位三方同签(以下简称责任书)。
4.未兼运动员的领队、教练等其他参加人员可免检审查项目。
5.身份证、体检证明、保险单原件和责任书由代表队统一带交项目组委会对表查验,不够条件的不能参加交流活动。
6.项目组委会对在报名或参加交流活动中违反资格规定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参加资格及所在代表队已获奖项。
八、参加办法
(一)每个代表队(男、女、混合队不限)报领队、教练各1名,运动员8—12名。
(二)报名后如有队员更换,须在赛前15日前向承办单位提出变更名单,过期不予办理。
九、交流办法
(一)执行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审定的《健身球操竞赛规则(2012年修订版)》。
(二)规定套路和自编套路出场顺序在报到当天联席会上抽签决定。
(三)规定套路要求
不分男、女、混合队统一交流第十三套。音乐由大会准备,统一播放。
(四)自选套路要求
1.自编套路设单球、双球不限,统一参加交流,评分和成绩录取。
2.根据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审定的《健身球竞赛规则(2012年修定版)》编排(在此不一一例出)。体现健身球操的“健身性、保健性、艺术性”。不得照搬照抄他人作品。
3.自编套路音乐必须制作在高质量的U盘中,U盘内不允许有其他乐曲,并以工整字体标明参赛队名、组别,按照活动规定时间交裁判组。
十、服装
出场队员的服装须按《规则》要求,整齐一致。
十一、奖励办法
(一)本项交流不设单项和个人奖,代表队成绩序号不重不漏,1至8名按9、7、6、5、4、3、2、1分计入本代表团团体总分。前三名发奖牌后五名发证书。
(二)代表团每参加1个项目奖励2分,计入本团总分。
(三)按参加队数30%左右评选代表队体育道德风尚奖。
十二、经费
(一)本项目经费统一由内蒙古老年体协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经费支付,主要用于交流相关器材用品(奖品)、裁判员补贴、运动员食宿等费用,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补贴。
(二)大会统一标准安排食宿,超标准住房费用自理。
(三)往返旅差费、医药费、超编以及提前报到、推后离会人员产生的费用自理。
十三、裁判员和仲裁机构
裁判长由主办单位指派,主承办单位组成仲裁委员会,主任由主办单位领导出任,副裁判长及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四、报名、报到
(一)各队按统一格式打印报名表,加盖代表单位老年体协公章后将电子版表格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前分别发送到自治区老年体协和满洲里市老年体协邮箱,逾期不予安排交流活动。手填、传真、电话等方式报名无效。
1.自治区老年体协邮箱:neilaoti@163.com
联系人:高美茹,电话:13674833943
2.满洲里市老年体协邮箱:mzllntx@163.com
联系人:杨志国,手机:13347017701
电话:0470-6222987
(二)各代表队于2023 年 8 月 30 日到满洲里市外交会馆(若有变化另行通知),8月31日—9月1日交流,9月2日离会。
十五、其他
(一)参加体育交流有相应风险,一定要注重安全防范,各代表队要做好交流前和交流中的科学训练,合理交流。做好交流教育,制定好管理制度,保护好参加人员的身心健康,维护良好赛风、赛纪。
(二)承办单位和各代表团要为参加人员做好必要的医疗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
(三)代表队报名,由选派单位负责, 统一对参加年龄、自愿参加责任书、体检证明、参保材料把关,初审后如实填表报名。
(四)要求报送的材料,全部用A4双面制作打印,电子版附件网传和签字盖章原件快递同报。统一制发的电子表格,一律原版电脑填录,口头手写无效。规定的报送时限均以收到为准。
(五)承办单位负责承办项目秩序册的印制,随时归整报送承办过程产生的文件材料,秩序册、成绩单、承办情况小结和声影像资料等成套材料,要在10日内纸质和电子版专项报送自治区老年体协存档。承办活动信息包括文字、图片等要及时向内蒙古老年体协和《内蒙古老年体育》编辑部邮箱发送。
(六)各代表队需在当地购买往返机车票。
十六、本规程解释权属内蒙古自治区老年人体育协会
十七、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报备后具体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