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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内蒙古自治区第24届老年人乒乓球交流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7月12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老年体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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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老年体协,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老年体协,自治区直属机关老年人文体协会,各大企业行业(团体会员单位)老年体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积极开展群众体育活动,激发老年人参加体育锻炼的热情,提高老年人身体素质,自治区老年人体育协会决定在赤峰市举办内蒙古自治区第24届老年人乒乓球交流活动。现将交流活动规程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积极组队参加。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第24届老年人乒乓球交流活动规程

        2内蒙古自治区第24届老年人乒乓球交流活动报名表

        3、《自愿参加交流活动责任书》

                                                                    内蒙古自治区老年人体育协会

                                                                           2019318

 

  内蒙古自治区第24届老年人乒乓球交流活动规程

  一、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老年人体育协会

  二、承办单位:内蒙古老年体协乒乓球工作委员会 

                赤峰市老年人体育协会

  三、协办单位:赤峰体育馆

  四、交流时间:201942327

  五、交流地点:赤峰体育馆

  六、交流项目:

  (一)男子团体

  (二)女子团体

  (三)男子单打6064岁组

  (四)男子单打65岁以上组

  (五)女子单打5559岁组

  (六)女子单打60岁以上组

  七、参加单位:各盟市老年体协、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老年体协,自治区直属机关老年人文体协会,各大企业行业(团体会员单位)老年体协。

  八、参加办法:各盟市、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老年体协、自治区直属机关老年人文体协会、企业行业(团体会员单位)老年体协组队参加,每单位可报男子团体、女子团体各1个队。承办单位男子团体、女子团体可各增加1个队。每个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可兼运动员),每个代表队男女运动员各3人。每个运动员可报团体和单打两个项目比赛。

  九、参加条件:                                                    

  (一)参加人员必须是所辖地区户籍所在地或所属行业直属人员,一人只能在一个队参加交流活动。

  (二)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本项交流活动,并持有本人和老伴或子女亲笔签名及代表单位把关盖章的《自愿参加交流活动责任书》。

  (三)运动员年龄必须是男子60岁以上(19591231日之前出生),女子55岁以上(19641231日之前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四)参加资格由代表单位把关负责,并承担相应后果。

  十、器材与服装:

  () 球台:交流活动使用中国乒乓球协会指定比赛球台。

  () 用球:交流活动使用中国乒乓球协会批准使用的40+红双喜三星白色比赛用球(赛顶)。

  () 服装。交流服装主体颜色不得为白色,参加团体交流活动的运动员要求服装统一、颜色款式一致。

  十一、交流办法:

  (一)执行规则。本次比赛执行中国乒乓球协会编译的2016年《乒乓球竞赛规则》。团体和单打均实行11分,五局三胜制。

  (二)团体交流

  1、男子团体、女子团体不分年龄组,不受年龄段限制,自由组队。

  2、男女团体采用奥运会赛制。

  出场顺序为:

  第一场 AX

  第二场 BY

  第三场 双打C&ABZ&XY

  第四场BAZ

  第五场CYX     

  3、团体交流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交流制,第二阶段采用单淘汰附加赛交流制。

  4、每场团体交流,每队使用长胶队员不得超过一名且使用的长胶必须符合乒乓球规则的规定。

  (三)单打交流。参加运动员按各自年龄,只能参加所在年龄段组别的交流。

  1、男子65岁及以上组参赛运动员为19541231日以前出生者;

  2、男子6064岁组参赛运动员为195511日至19591231日出生者;

  3、女子60岁及以上组参赛运动员为19591231日以前出生者;

  4、女子5559岁组参赛运动员为196011日至19641231日出生者;

  (四)单打交流采用单淘汰附加赛的办法决出录取名次。

  (五)运动员凭身份证参加交流活动,上场必须经裁判员检查符合资格后才可以参赛。

  十二、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 团体交流:前60%为优胜奖,后40%优秀奖,均颁发将牌匾

  () 单打交流:分组录取前四名(并列第三)。

  () 团体、单打交流报名代表队不足5队(人)时,组委会将视情况做合并组别调整交流。

  () 交流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十三、裁判与仲裁机构:

  仲裁委员会成员和裁判长由主办单位指派组成,副裁判长、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四、经费:

  (一)大会按2人一标间安排住宿,参加交流人员须交食宿费用,每人每天160元。如住大会标准外房间收取全额费用。

  (二)往返旅差费,医药费,超编以及提前报到、推后离会人员产生的费用自理。

  十五、报名与报到:

  () 每队按统一格式打印报名表,加盖代表单位老年体协公章后彩色扫描成电子版,于2019415日前发送到自治区和赤峰市老年体协邮箱,逾期不予安排交流活动。

  ()各队于2019423日到赤峰市红山区昭乌达路中段路西天王国际酒店报到。乘火车者下站后可乘1路、21路、37路公交车到市医院站下车即到。联系人刘庆忠,电话:138476060212712时之前离会。

  ()报到时须由代表单位统一收齐向组委会提交本人和老伴或子女亲笔签名及代表单位把关盖章的《自愿参加交流活动责任书》并交纳食宿费,方可领取相关材料。

  (四)20194231930分在赤峰市委老干部局九楼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议,会上进行抽签。团体采用手工抽签,单项采用电脑抽签。各队一定要按要求参加赛前会议。会后不接受更改名单。

  十六、其他事项:

  (一)各队自行办理意外伤病亡事故保险。如发生意外,责任自负,费用自理。主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各代表单位报名时,要认真标注每个人的住房标准,一定要让队员知道限定标准。

  (三)本项活动承办过程均以A4页面形成材料,由承办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和发送承办过程中形成的全部电子版文件材料、相关数据及声像资料。活动结束后,及时报送自治区老年体协(邮箱:neilaoti@163.com)和《内蒙古老年人体育》编辑部(邮箱:1062072724@qq.com)。

  根据自治区体育局、体育总会、全民健身和群众体育、民管局等有关部门考核要求提供的材料和归档需要,承办单位一定要将总成绩表册(加盖承办单位公章)、秩序册、会序册等纸质原件一式5份专项报送自治区老年体协,不能将发给出席领导的材料视为报送材料。

  报送承办活动材料的工作将作为考核本项承办活动的重要指标之一。

  (四)各队在当地提前订购往返程机车票。

  (五)联络信息

  自治区老年体协      电子信箱: neilaoti@163.com

  联系人:马世义      电话:15849152016

  赤峰市老年体协      电子信箱:cflntx@126.com

  联系人:姚云起      电话:13604763686

          刘庆忠      电话:13847606021

  天王国际酒店        电话:0476/8861888

  十七、本规程解释权属内蒙古老年体协乒乓球工作委员会。

  十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